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文件
閩考院普〔2020〕18號
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考
考生申請成績復核工作的通知
各市、縣(區(qū))教育招生考試機構,平潭綜合實驗區(qū)教育考試院:
根據(jù)《福建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閩招委〔2020〕4號)等文件規(guī)定,為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高考考生申請成績復核工作,現(xiàn)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復核成績程序
需復核成績的考生應于7月27日17時前(逾期不予受理)持本人書面申請、有效居民身份證、普通高考準考證(應屆高中中學畢業(yè)生還須持畢業(yè)中學教務處介紹信),到普通高考報名所在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交《2020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核申請表》(附件1)。各設區(qū)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匯總所轄縣(市、區(qū))所有復核成績申請后,按每科目一表填寫《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請復核 科目成績匯總表》(附件2),于7月29日12時前以電子郵件形式發(fā)至我院普招處電子郵箱:ksypzc@mail.eeafj.cn。
二、復核結果反饋
我院將于8月1日17時前通過電子郵件,將復核結果反饋各設區(qū)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,由各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將復核結果通知考生本人。如復核的成績與網(wǎng)上公布的成績不一致,我院將及時查明原因,并按規(guī)定程序予以更正。
三、其他事項
考生須認真填寫《2020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核申請表》(附件1),并對填寫內(nèi)容(含姓名、準考證號、聯(lián)系電話、考試科類、考試所在考點、考場、查詢科目等)的真實性、準確性負責,同時在表格上予以簽字確認。
附件:1.2020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核申請表
2.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請復核 科目成績匯總表
福建省教育考試院
2020年7月16日
(此件主動公開)
附件1
編號:
2020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核申請表(存根聯(lián))
2020年 月 日
科類 | 姓 名 | 聯(lián)系電話 | |||
考生號 | 準考證號 | 所在考點、考場 | |||
復核科目 | |||||
通知成績 |
憑此聯(lián)于 領取復核成績結果。(請務必準確填寫相關信息)注:1、考生憑本人書面申請、有效居民身份證、普通高考準考證、有關部門開具的介紹信到報名所在縣(市、區(qū))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申請復核成績。
2、考生應對表格內(nèi)所填內(nèi)容的準確性負責。
申請人:
編號:
2020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核申請表(考生聯(lián))
2020年 月 日
科類 | 姓 名 | 聯(lián)系電話 | |||
考生號 | 準考證號 | 所在考點、考場 | |||
復核科目 | |||||
通知成績 |
憑此聯(lián)于 領取復核成績結果。(請務必準確填寫相關信息)
附件2
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請復核 科目成績匯總表
姓 名 | 考生號 | 準考證號 | 科 目 | 成 績 | 備 注 |
注:本表由各設區(qū)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統(tǒng)一匯總后于2020年7月29日12時前,
以電子郵件(Excel表格)發(fā)至我院普招處(文數(shù)、理數(shù)、文綜、理綜、小語種也須分科目匯總),逾期不予受理。